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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注册公司智能审批申报须知

  • 作者:领峰财务
  • 发表时间:2022-06-01 15:18:58

合肥注册公司智能审批申报须知

尊敬的申请人:

本智能审批平台经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试点,依据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需求开发并投入使用。 您填报的登记信息符合智能审批条件的将自动审核通过。请注意以下事项:

一、智能审批适用企业类型:内资有限责任公司。

二、智能审批适用区域:合肥市(具体包括庐阳区、蜀山区、包河区、瑶海区、高新区、新站区、经开区、安巢经开区、肥西县、肥东县、长丰县、庐江县、巢湖市)。

三、智能审批应选择对应的登记机关:申请公司住所属于四个主城区(含庐阳区、蜀山区、包河区、瑶海区), 注册资本3000万元(含3000万元)以下的登记机关按照属地选择。例如:申请公司住所为合肥市庐阳区XXX路XXX号XXXX, 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(含3000万元)以下的,选择登记机关为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。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, 选择登记机关为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。

申请公司住所为四个开发区(包括高新区、新站区、经开区、安巢经开区)和四县一市(肥西县、肥东县、长丰县、庐江县、巢湖市)的企业,则不受注册资本金额限制,按照所属区域选择对应的市场监督管理局。

四、智能审批申报规则:

1、企业名称申报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。

2、智能审核仅限于选择系统内所列的行业和经营范围。

3、企业章程仅限于智能审核系统自动生成的版本。修改和手动上传将自动转为后台人工审核。

4、公司股东、管理人员、法定代表人、联络员须通过系统实名认证。

5、申请人填报的登记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、有效,并对其真实性、合法性承担责任。 因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隐瞒事实骗取登记的,商事主体及其有关经办人、签署人应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, 由登记机关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。 伪造、冒用、盗用他人的电子签名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给他人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

6、签名人一经电子签名,即视为其提交了电子申请材料和有效的身份证明 文件,并认可电子申请材料中的内容。

7、智能审批材料提交成功后将即时收到短信通知。合肥市城区(不含四县一市)的在城区内领取营业执照,四县一市的到所在县(市)领取营业执照,在城区内无法领取。


拨打电话:139-5513-56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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