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淄博市《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温馨提示》
- 作者:领峰财务
- 发表时间:2022-06-01 15:18:36
温馨提示(致广大创业者一封信)
广大来肥创业者:
欢迎您来我市创业就业,并预祝您创业成功!现将我市失业人员创业政策提示如下:
若您有贷款需求,可在向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实体前,向户籍所在地社居委线下或登录“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”线上办理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并进行失业登记,向创业项目所在地县(市)区(开发区)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,按规定给予贴息。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财政贴息支持:
(一)属于重点就业群体。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(含残疾人)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、刑满释放人员、高校毕业生(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)、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、返乡创业农民工、网络商户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、农村自主创业农民。
(二)除助学贷款、扶贫贷款、住房贷款、购车贷款、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(含信用卡消费)以外,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,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。
若您有培训需求,可在各创业培训中标机构报名参加创业培训。创业培训是对法定劳动年龄内、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是开展从事个体经营、创办微型小型企业的基础知识和创业能力的培训,其主要内容为:创业意识培训、创办企业培训、改善企业培训、创业模拟实训和网络创业培训。
咨询电话:
淄博市:63536163
肥东县:67753767 巢湖市:82185831
肥西县:68857107 长丰县:66683120
庐江县:87337237 瑶海区:64496085
庐阳区:65699282 包河区:15155918530
蜀山区:65110731 经开区:63679063
高新区:65359609 新站区:65777291
拨打电话:139-5513-56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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